人民網9月26日電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台“立法“院長””王金平確認國民黨黨員資格存在之訴,臺灣“高等法院”今天上午二審宣判。由於全案仍能上訴三審,王金平黨籍存在的假處分也已確定,因此無論哪方勝訴,王金平的“立委”及“院長”職務都暫時不受影響。
  “立委”廖正井表示,希望判決王金平仍可保有黨籍,黨中央也不要再上訴,如此從基層到中央可以“士氣大振”,王金平不僅會更賣力為黨輔選,也會在“立院”運作“助黨一臂之力”,對年底選舉有利無害。“立委”林鬱方表示,在選情特別困難之時,應“以和為貴”,家務事“家裡解決比較好”。“立委”黃昭順說,這出戲“歹戲拖棚”,應該落幕了,否則基層認為國民黨“大人不團結”,將影響選情。
  王金平昨天照常公務,並接見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。被問到宣判前的心情,王金平輕鬆地表示“放乎自然”,將以平常心面對。
  特偵組去年9月6日發新聞稿指涉王金平及“法務部長”曾勇夫、“高檢署檢察長”陳守煌替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司法關說;國民黨考紀會11日決議撤銷王的黨籍,並通知中選會註銷王的不分區“立委”資格。
  王金平立即聲請定“黨籍存在”暫時狀態假處分,獲勝定讞暫保黨籍;他同時提出“確認黨員資格存在”民事訴訟。
  一審認為,國民黨考紀會不是依“人民團體條例”民主原則組成,不能取代會員大會執行除名權限,其撤銷王的黨籍決議不符“程序正義”而無效,判王勝訴。國民黨提起上訴。
  “高院”開庭四次,雙方針對王金平有無司法關說、普通法院對撤銷黨籍有無審查權、考紀會撤銷黨籍是否違法、處分有無製裁權濫用、“人團法”的民主原則定義為何等辯論。
  國民黨明天若敗訴,可再上訴三審,若合議庭改判國民黨勝訴,王金平也得上訴,併在全案定讞前保有黨員身分。法界人士指出,司法實務講求“程序正義重於實質正義”,二審翻盤機會恐怕不大。
(編輯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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